服務項目
PRACTICE AREAS
LEGAL RIGHTS
ADVOCAC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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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注於資產保全、商務爭議
與權益維護的法律服務
與權益維護的法律服務
債務追討 / 債權回收
不動產遷讓返還
侵害配偶權
合夥糾紛 / 股權爭議
投資詐欺
遺囑撰擬 / 遺產規劃
契約審閱 / 契約撰擬
跟蹤騷擾防制 / 保護令
面對法律爭議,常見風險是「太晚開始」與「用錯方法」。本所提供從前期風險盤點、證據整理、談判協商,到訴訟代理、保全處分與強制執行的整合服務,協助您把權益落地。(主要法源:「民事訴訟法」、「強制執行法」)
1
債務追討與債權回收
返還借款 / 返還投資款 / 本票裁定 / 支付命令 / 強制執行
Situation
情境
借款到期不還、投資款返還爭議、對方失聯或推託拖延,擔心對方脫產、回收機會隨時間降低。
證據盤點與請求權設計 |
依借款、投資、委任、合夥或其他法律關係,建立可主張之請求權基礎(例如借款返還、不當得利返還、損害賠償)。(主要法源:「民法」第179條、第184條及債編相關規定)
依借款、投資、委任、合夥或其他法律關係,建立可主張之請求權基礎(例如借款返還、不當得利返還、損害賠償)。(主要法源:「民法」第179條、第184條及債編相關規定)
程序路線選擇 |
依證據型態與對方可能抗辯,評估採「支付命令」督促程序、「本票裁定」或一般訴訟,以最快速度取得可執行之名義。(主要法源:「民事訴訟法」(督促程序/支付命令)、「非訟事件法」、「票據法」)
依證據型態與對方可能抗辯,評估採「支付命令」督促程序、「本票裁定」或一般訴訟,以最快速度取得可執行之名義。(主要法源:「民事訴訟法」(督促程序/支付命令)、「非訟事件法」、「票據法」)
強制執行與回收 |
取得執行名義後,規劃對銀行存款、薪資、動產、不動產等之執行策略,提升回收效率。(主要法源:「強制執行法」)
取得執行名義後,規劃對銀行存款、薪資、動產、不動產等之執行策略,提升回收效率。(主要法源:「強制執行法」)
資產保全 |
若有脫產風險,先行規劃假扣押等保全處分,確保日後勝訴可實際執行回收。(主要法源:「民事訴訟法」保全程序)
若有脫產風險,先行規劃假扣押等保全處分,確保日後勝訴可實際執行回收。(主要法源:「民事訴訟法」保全程序)
Result
成果
一份「追討路線圖」:證據清單、程序選擇建議(支付命令/本票裁定/訴訟)、保全與執行策略、時程與風險提示。
2
不動產遷讓返還
Situation
情境
租期屆滿不搬、欠租不搬、或他人無權占用,致所有權人無法使用收益。
訴前處理 |
催告、終止租約與證據整理(房屋租賃欠租終止依「民法」第440條規定)。
催告、終止租約與證據整理(房屋租賃欠租終止依「民法」第440條規定)。
訴訟代理 |
以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主張返還占有(「民法」第767條)。
以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主張返還占有(「民法」第767條)。
金錢請求 |
就無權占用期間,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相當利益(「民法」第179條)。
就無權占用期間,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相當利益(「民法」第179條)。
強制執行銜接 |
判決確定後接續執行策略,降低「判決拿到卻取不回」的落差。(主要法源:「強制執行法」)
判決確定後接續執行策略,降低「判決拿到卻取不回」的落差。(主要法源:「強制執行法」)
Result
成果
取回房屋的完整方案:訴前文件、起訴主張、金錢請求計算基礎、與執行銜接。
3
侵害配偶權(婚姻侵權求償)
Situation
情境
配偶與第三人之互動逾越一般社交分際,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。
證據檢核 |
檢視對話紀錄、照片、行程、金流等資料之證明力與取得方式風險。
檢視對話紀錄、照片、行程、金流等資料之證明力與取得方式風險。
損害賠償訴訟 |
以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(「民法」第184條),並就精神損害請求慰撫金(「民法」第195條)。
以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(「民法」第184條),並就精神損害請求慰撫金(「民法」第195條)。
和解談判 |
起草和解書,將賠償、保密、違約責任與後續界線一次寫清楚。
起草和解書,將賠償、保密、違約責任與後續界線一次寫清楚。
Result
成果
可訴可談的策略包:證據清單、主張架構、和解條款草案與風險說明。
4
合夥糾紛與股權爭議
Situation
情境
帳目不清、拒絕交付帳冊、資金流向不明、退夥結算爭議、出資與股權認定衝突。
法律關係定性 |
先釐清是合夥、借名登記、委任、消費借貸或其他法律關係,避免用錯請求權。(主要法源:「民法」第667條以下)
先釐清是合夥、借名登記、委任、消費借貸或其他法律關係,避免用錯請求權。(主要法源:「民法」第667條以下)
帳冊與結算 |
以民事途徑請求帳務資料、進行退夥結算或解散清算之策略規劃。(主要法源:「民法」第667條以下、「民事訴訟法」)
以民事途徑請求帳務資料、進行退夥結算或解散清算之策略規劃。(主要法源:「民法」第667條以下、「民事訴訟法」)
刑民並行評估 |
若涉資金侵占或背信,評估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的組合。(主要法源:「刑法」第336條、第342條、「刑事訴訟法」、「民事訴訟法」)
若涉資金侵占或背信,評估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的組合。(主要法源:「刑法」第336條、第342條、「刑事訴訟法」、「民事訴訟法」)
Result
成果
5
投資詐欺
刑民並行、保全優先
Situation
情境
投資平台或代操宣稱高報酬、要求匯款,後續無法出金、對方失聯或以各種理由拖延。
事實建構與金流整理 |
以匯款紀錄、對話、契約/群組話術建立詐欺事實與金流路徑。
以匯款紀錄、對話、契約/群組話術建立詐欺事實與金流路徑。
刑事告訴策略 |
以詐欺罪為核心提出告訴(「刑法」第339條)。
以詐欺罪為核心提出告訴(「刑法」第339條)。
資產保全 |
必要時先行聲請假扣押,避免對方脫產。(主要法源:「民事訴訟法」保全程序)
必要時先行聲請假扣押,避免對方脫產。(主要法源:「民事訴訟法」保全程序)
涉非法吸金之評估 |
若屬未經許可收受存款或類存款,評估「銀行法」第29條及第125條等規範之適用。
若屬未經許可收受存款或類存款,評估「銀行法」第29條及第125條等規範之適用。
Result
成果
「告訴+保全+求償」三段式方案:先凍結、再究責、再回收。
6
遺囑撰擬與遺產規劃
Situation
情境
希望身後財產分配符合真意,降低繼承人爭執與訴訟風險。
資產盤點與家族結構整理 |
先確認繼承關係、資產種類、現存負債與可能爭點。
先確認繼承關係、資產種類、現存負債與可能爭點。
特留分風險控管 |
協助評估遺囑內容與特留分衝突風險,避免日後引發扣減爭議(「民法」第1223條)。
協助評估遺囑內容與特留分衝突風險,避免日後引發扣減爭議(「民法」第1223條)。
遺囑文件製作 |
依個案需求設計條款(受遺贈、遺囑執行人、分配方式、代位/替補安排等),並配合需要安排公證或見證流程。(主要法源:「民法」第1189條至第1198條)
依個案需求設計條款(受遺贈、遺囑執行人、分配方式、代位/替補安排等),並配合需要安排公證或見證流程。(主要法源:「民法」第1189條至第1198條)
Result
成果
一份可直接使用的遺囑草案+遺產分配風險說明書。
7
契約審閱與撰擬
Situation
情境
簽約金額高、風險難以評估,或對方提供定型化契約、條款偏向。
關鍵條款風險掃描 |
違約金、解除/終止、損害賠償範圍、保密、競業、管轄與準據法等。
違約金、解除/終止、損害賠償範圍、保密、競業、管轄與準據法等。
定型化契約顯失公平之檢核 |
針對顯失公平條款,提出修改建議(「民法」第247條之1)。
針對顯失公平條款,提出修改建議(「民法」第247條之1)。
談判版修訂稿 |
提供「可直接貼給對方」的修訂條文與理由,提升談判效率。
提供「可直接貼給對方」的修訂條文與理由,提升談判效率。
Result
成果
契約風險報告+紅線條款清單+修訂版合約。
8
跟蹤騷擾防制(含保護令)
Situation
情境
反覆監視、跟蹤、通訊騷擾、寄送物品、要求交往、散布不實等,致心生畏怖、影響生活。
行為定性 |
依「跟蹤騷擾防制法」判斷是否構成跟蹤騷擾及其樣態。
依「跟蹤騷擾防制法」判斷是否構成跟蹤騷擾及其樣態。
蒐證指引 |
以合法方式保全訊息、錄影、出入紀錄、證人等,並建立時間軸。
以合法方式保全訊息、錄影、出入紀錄、證人等,並建立時間軸。
保護令路徑 |
協助向警察機關與法院提出必要程序,爭取禁止接近、禁止聯絡等保護措施。(主要法源:「跟蹤騷擾防制法」)
(如屬家庭成員間)另評估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之適用。
協助向警察機關與法院提出必要程序,爭取禁止接近、禁止聯絡等保護措施。(主要法源:「跟蹤騷擾防制法」)
(如屬家庭成員間)另評估「家庭暴力防治法」之適用。
Result
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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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透過下方表單簡述狀況,本所將由專人與您聯繫,安排諮詢時間並告知應先準備的文件與注意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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